女主第一人称视角

低端玩家 金呆了 1691 字 3个月前

他每天上午九点上班准时登q,晚上五点下班吃饭准时下q,不加班晚上九点准时睡觉,像个幼稚园宝宝一样规律作息。好在他们这行经常加班,吃完饭有时候会再次上线陪我聊会,后半夜加班的时候也会靠我这个夜猫子提神。

我们大概聊了三个月,这期间我和新同事把市兜了一圈,我发现这个城市的晚上特别好看。

同事有车,穿行在高架上时,繁灯像燃放的仙女棒,将我那点儿想念也点燃,想到他,同事持续吐槽老板的负能量也被我忽视了。

网聊的那几个月,我最喜欢q上“叮咚”的消息提示音,那简直是我的起搏器,叮咚一下,心跳便能上百,我每天就靠这点儿肾上腺素维持对陌生城市的热情。

我本孤僻,但全然陌生的人和事放大了我粘人属性,晚上一个人回出租屋特没劲,室友整日早出晚归,我和她住了两个多月,连五官都没看清。

所以我无比感恩,谢谢自己大学混了两三年豆瓣,积累了一定的小热度,谢谢可以在豆瓣上遇见他,是老天搁在市的礼物。

我们聊到第三个月的时候见了面,出门前我卸了两遍妆,淡了清寡,浓了太俗,我甚至还把宿舍合影揣摩了一遍,最后还是日常妆出门。

我不想显得太隆重,搞得我好像很在意似的。

他说他来接我,从他说出发了那刻我的膀胱就像憋了几天的尿似的,跑去尿又只有两滴,就这么来回几趟,一卷纸都被我擦光了,终于,q上来了他的消息:在小区门口了,你下来还是我上去?

我飞快带上房门,捧着一颗心,飞奔下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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