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迅速在学生会谋得一席打杂的职位,专门负责演出时做一些别人不愿意做的琐事,比如,跑腿。我的计划实施得很顺利,很我和他建立了点头之交。我像个间谍一样接近他,从问他们演出有什么需要开始,到无意似的透露自己喜欢他的音乐。
他似乎很孤独。很多时候,他都是一个人在排练。那多半是考前,别人都回去复习了。我们学校课业很重,三日一小考,五日一大考。
我以为他是那种闭着眼也能考高分的学神,崇拜地问他:“你不用复习吗?”
他嘴角浮现出一抹英雄般孤傲的冷笑:“我不在乎。要是一门课也没有挂过,那还叫什么上大学?”
从小考低几分都恨不得切腹自杀的我,对他的潇洒态度佩服得五体投地。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态也给了我某种暗示——他看不起别人,但是愿意和我聊他的心事。我美滋滋地想,至少,他开始把我当朋友了。
我从学作品上得知,自古以来,英雄都需要一位红颜知己。那么,从他最喜欢的事情上突破,一定万无一失。我开始假装自己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,向他讨教如何建立正确的品味。
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音乐风格是“重金属”,还给我推荐了几个“这个地球上最牛逼”的乐队。我怀着朝圣的心情找了那些歌来听。可看到那些专辑封面时,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——那些封面风格大都诡异邪恶,个个都像是张开血盆大口的妖怪,实在是跟“美”这个字没有半点关系。
勉强听了几首歌以后,我必须承认,这是我听过的最难听的噪音之一。它们让我想起街边醉汉的嘶叫、楼上没完没了的装修声、马路上不耐烦喇叭声,甚至电锯杀人狂。在我当时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经验里,听歌是一件愉的事。但从那天起,我知道了原来有些歌听完会让人在生理上产生强烈不适。
但同时我也明白,如果他喜欢的音乐是这样的,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面前暴露我喜欢陈奕迅的真实品味。
我拿出学时练就的解题本领,上搜了一堆这些乐队的乐评背了下来。然后在下次见到他时,我就假装专业地跟他聊起了那些音乐,果然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他有点意外地说:“没想到你对重金属这么了解。女孩子很少喜欢这样的音乐。”
我见自己的战术奏效,一时得意忘形,问了他一个诚恳的问题:“既然你喜欢这种音乐,那你们乐队的音乐怎么不是那种风格呢?”
他叹了口气:“玩重金属得花好多钱买设备。再说,乐队里其他的人水平也不行。他们嫌排练太多耽误时间,怕挂科。所以我们现在只能随便玩玩朋克。”
当时我还没有预习过朋克的知识点,不知朋克为何物,只能语焉不详地拍马屁说:“你们现在的风格也不错,我觉得挺好听的。”
他的眼闪过一丝轻蔑:“朋克嘛,比较肤浅。大众喜欢。”
“大众喜欢不好吗?”
“音乐是艺术。艺术追求的,从来就不是大众的理解。”
“那,如果没有人理解,又怎么能传播出去呢?”
“你以为我在乎传播?”他倨傲地笑了,目光看向三米之外的教室墙壁,犹如看向诗意和远方:“燕雀安知鸿鹄之志。”
我一下子就被他定性为“肤浅的大众”和“不知鸿鹄之志的燕雀”,可我非但不以为忤,反而被他的艺术家风度彻底迷住了。
第15章 吉他
当时的我,完全没有意识到学长暴露出的种种现实问题:此人家境贫寒,买不起想要的乐器。学业态度不良,导致经常挂科。他看不起眼前的我,他的乐队伙伴,以及普罗大众。他可能根本就看不起全世界。这意味着他眼高于顶,人际关系也堪忧。
如果当时我稍微聪明一点,就会明白为什么他看起来颇有魅力,但却没有女朋友——此人穷,脾气差,志大才疏,一望而知毫无前途。
但在那时,我还是个刚刚脱离无涯题海的小土鳖。除了对学时那个热衷于练习表情管理的男生产生过懵懂的向往以外,我并无任何恋爱实操经验。学长的一切都让我沉醉。我把他的穷等同于没有铜臭味,进而等同于清高,品性高洁。他好高骛远,我视之为有才华的象征,更觉得他未来可期,前途无量。
我细心地注意到:在这番谈话里,他透露出他有需要帮忙的地方。那么,如果我能在他看重的事情上帮忙,他就一定会对我有好感,说不定会从此爱上我。
所有的爱情故事不都是这样的吗?田螺姑娘给农民小哥做家务,七仙女给董永浇园和织布,白娘子帮许仙发财开药铺。林黛玉那么美,还替贾宝玉写过家庭作业呢。
爱一个人,就为他奉献,然后他就会被你感动,从此坠入情。
我立刻问道:“玩重金属需要什么样的设备呢?”
他轻描淡写地说:“怎么也得是个入门级的fender吧?”
“fender是……?”我不知道fender是什么东西,心里忐忑的要死,好怕他嫌我土。
还好他很体贴,和颜悦色地告诉我:“是一个非常专业的电吉他牌子。”
更体贴的是,他还立刻告诉了我几个本市乐器行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