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征从同事那里接过酒精在手上冲洗过,“我想你的刑侦学老师没有告诉你,发生碎尸案的时候,最好不要吃肉包子。”
“呕……老大,你下次这种事可以早点说。”
陆征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你吃的包子是用昨天的肉包的。”
刘宇:“……”
陆征:“刚刚我看了一圈,菜场没有监控,你去排查下周边路上的监控。”
王大江汗意涔涔:“警官,那个肉真的是我捡的,我真不知道事情会是这样,我没有杀人。”
陆征将手插进口袋里,睥睨了他一眼:“冤不冤枉,我们只看证据。”
“……”王大江看着陆征的眼睛,觉得自己被拉进了无尽的深渊里,而他就是撕扯他的那个恶魔。
*
下午技术科那边送来了几份报告。
一份是那只脚和小帅家里的毛发dna的对比报告,死者的确是小帅。
一份是肉铺塑料袋残余和手指的dna对比报告,那些肉属于手指的主人,而且测序结果和小帅高度相似。
“现场的其他物品采样中,没有找到任何人体相关的组织物质。”
何思妍:“看来,王大江没有撒谎,肉确实是他捡到的。”
刘宇:“随便捡来的肉都敢拿出去卖,这孙子压根也不是什么好人,关他几天,给他长长记性……”
陆征“嗯”了一声,这事不光是他不是人这么简单。
凶手认识、甚至非常了解王大江,他笃定王大江会把肉售卖而不是做别的处理。
凶手应该是个男人,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,做事丢三落四,熟练使用剔骨刀、碎骨刀这类工具,这些应该和他的职业有关。
受害者死亡时间虽然因为碎尸被模糊了,但是肉糜还是新鲜的,死亡时间应该在4时以内。
王大江每天去进货的时间在凌晨4点,凶手选择抛尸的时间是在更早的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。
附近大路上的探头都没有拍到他,说明他走的小路,对这一带非常熟悉,很可能就住附近。
陆征:“大宇、思妍,去查下红鑫菜场那些卖肉的铺子,那些和王大江认识的人,着重排查下最近三天的行动轨迹。”
“收到。”
n市熟练使用剔骨刀,又熟悉王大江的还有一批人。他们从王大江手上批发肉,然后加了价格在社区门口的超市里销售。
陆征检查了王大江的收款记录,他有几个固定的大主户。
其中一家距离小帅的家和城阳小区都很近,名叫福荣超市。
贸然去容易打草惊蛇,他回家换了神便服,将车子开到了福荣超市门口。
*
下班高峰期,n市区的交通非常拥堵,云渺把车停进地库,然后步行去了一街之隔壁的福荣超市。
老板在门口放了个冰箱,里面装满了各色的冷饮。天太热,云渺买了支巧克力雪糕,边吃边往里走。
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社区超市,一楼卖生鲜和零食,二楼卖日常用品。
来了总归要买点东西回去,云渺在一楼拿了些蔬菜,又上二楼买了把雨伞。正要下去付钱,看到有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蹲在地上选橡胶手套。那种很薄的橡胶手套,平常人用的很少,他却将整个货架都搬空了。
男人身形高大,稍有些瘦,云渺注意到他脸上戴着口罩和墨镜。